727709011 发表于 2019-11-21 11:39

丹江口明道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丹江口明道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生产项目位于丹江口市水都大道238号广深工业园B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2°31'13.23" 东经111°28'8.77"。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租用已建成厂房,租用已建成厂区,总占地面积10200m2,总建筑面积为10020m2。 生产规模为:年产锂离子电池15600万支。(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企业于2017年7月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锂电池项目环评,2017年9月11日获得原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丹江口明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十环函【2017】289号;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正式投入生产。本项目验收监测时间为2019年8月~2019年10月。二、工程变动情况经现场踏勘,并查阅有关工程设计、施工、竣工资料和相关协议等,除少量设备型号与数量发生变化外,项目工程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建设情况一致,产能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营运后设备清洗废水、电池清洗废水统一收集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尾水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丹江口市右岸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水管网进入丹江口市右岸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废气本项目搅拌工序使用搅拌机进行密闭搅拌,投料工序使用自动投料装置进行密闭投料,密闭性能好,基本没有无组织粉尘排出车间外。项目正极涂布过程中会有NMP有机废气产生。项目正极烘箱配有回收系统, 通过集气系统将烘箱内的有机废气送至二级回收系统冷凝处理后,再经过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三)噪声项目加强空压机、冷却水塔等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后,运营期昼、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没有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派发,所排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氟化物、总锌、总锰、总银、总铅、总镉、总镍、总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超过《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2、废气该项目NMP冷凝收集系统1#~2#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未超过《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排放标准限值;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未超过《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3、噪声该项目厂界噪声1▲~4▲测点昼、夜间监测结果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计算得出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可满足原有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无需额外申请总量指标。五、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丹江口明道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生产项目在建设和投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较好地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设计、施工和运营初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环保措施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各项环境影响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五、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丹江口明道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熊文联系电话:15207289421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对机场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验收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八、公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届满。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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