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蒙青环保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兴安盟蒙青环保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其他事项说明》《验收检测报告》及项目《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兴安盟蒙青环保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建设单位:兴安盟蒙青环保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地址:乌兰浩特市公示内容:《兴安盟蒙青环保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其他事项说明》《验收检测报告》及项目《验收组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付大全联系电话:1864822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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