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南48集气站站外单井采气管线建设项目验收调查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4号),现将《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南48集气站站外单井采气管线建设项目(固废/自主验收部分)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南48集气站站外单井采气管线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靖边县东坑镇和席麻湾镇,在东坑镇沙渠村建设G31-02井场、在席麻湾镇塘坝渠村建设G31-1井场、在席麻湾大沟村建设G29-1井场(包含G29-1和G29-1A两口气井)、在席麻湾广阳湾村建设G33-02井场,修建5条至南48集气站的单井管线,总长度31.9km;同沟铺设单井注醇管线31.9km,临时占地173200m2;并对南48集气站进站扩5路,加2台双头泵,总机关扩1,进站1路接入流程(截断阀、节流阀、压变、温变),更换1台单头泵为双头泵。实现对拟接入的5口气井的天然气归集及注醇,站内无产污设备扩建,同时集气规模不发生变化。
2018年6月,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委托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8月10日,靖边县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靖环批复47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修改清单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27日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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