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兴安分公司第七加油站
本帖最后由 suji721521 于 2019-12-31 17:33 编辑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石化兴安分公司第七加油站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石油分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帅 1539128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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