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ji721521 发表于 2019-12-3 16:11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石油分公司兴安北路加油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石油分公司兴安北路加油站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石油分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帅 15391286660

赵马宇 发表于 2019-12-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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