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xiaoniu 发表于 2019-12-5 11:43

万州区经开区腾辉石材厂石材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万州区经开区腾辉石材厂石材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主要内容公式如下:项目名称:万州区经开区腾辉石材厂石材加工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万州区经开区腾辉石材厂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1日联系人:夏老师邮箱:16602370309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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