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庆东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船舶隔热材料玻璃棉加工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昆山庆东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船舶隔热材料玻璃棉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昆山庆东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船舶隔热材料玻璃棉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昆山庆东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夏滨路50号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12月05日-2020年01月04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唐经理联系电话:13405147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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