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泓科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新疆泓科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保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新疆泓科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建设单位:新疆泓科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高新区北区环园路南2巷90号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文、专家意见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 系 人:常小凡联系电话:0991-6672015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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