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_zi 发表于 2010-12-1 09:41

汇景新城东区E1E2街区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本帖最后由 m_zi 于 2010-12-1 10:34 编辑

    建设单位(广州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汇景新城东区E1E2街区进行建筑调整。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图如图一、二所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汇景新城东区E1E2街区调整项目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农场地段建设单位:广州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房地产业建设内容:调整后,项目的用地面积及绿化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增加至39860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增加至114203m2,地面建筑面积增加至284405m2);由19栋地面30层(部分29、26层,另设地下3层)的住宅楼、1栋地面2层的公交车站房、1栋地面1层的垃圾压缩站和1栋地面5层(部分夹层1层,另设地下1层)的消防站组成;地下机动车位数增加至2440个;拟在E1街区地下二层设1台125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不设集中式食堂、餐饮项目、中央空调系统。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    建设单位将严格水、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于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保证项目施工期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运营期水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发电机水喷淋消烟除尘废水、消防站洗车废水、垃圾压缩站场地清洗废水、垃圾压缩浓水,分别经预处理满足标准的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住宅厨房油烟废气及燃气废气经所在建筑的内置烟井于楼顶排放;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所在建筑的内置烟井于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收集后,引至地面朝绿化带排放;垃圾压缩站内部经喷淋除臭+负压抽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管引至建筑楼顶朝科韵路排放。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主要噪声源有各类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组、垃圾压缩站等机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进入项目的机动车、公交车及消防车产生的噪声等。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消声、隔声等综合措施,确保项目四周边界外满足当地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发电机烟尘废渣等,于指定地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确保不影响周围环境的质量。    本项目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项目建成后,需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复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本项目若新增设施,须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另行申报。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广州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38980008(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69号联系人:崔小姐


电话:87638138


e-mail:envitek@21cn.com(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态度、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注问题等。2、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0年12月1日起自2010年12月10日结束。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的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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