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怀_NIb2V 发表于 2020-5-7 11:17

铜川市弘鑫钙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铜川市弘鑫钙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为提升企业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及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要求,我公司自2020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陕西博益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治理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监督。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铜川市弘鑫钙业有限公司2、法人代表:孔庆强3、企业地址: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王家塬村4、行业类别:石灰石开采、石灰制造、机制砂生产5、主要污染物:废气、固废、噪声二、废气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原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石灰煅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及湿电除尘器处理后后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方式为连续。2019年1月17日我公司依法申请取得91610202305505296C001Y排污许可证,并在“permit.mee.gov.cn”公开了2019年度污染物排放许可年度执行报告相关信息。公司年废气污染物排放许可总量为颗粒物17.28t/a、二氧化硫8.16 t/a、氮氧化物23.6 t/a。2019年1-10月因石灰窑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停产。2019年度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364t<17.28 t/a、二氧化硫0.005t<8.16 t/a、氮氧化物0.474 t<23.6 t/a。2019年度石灰窑烟囱(DA003)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我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废气污染物排气筒进行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超标。详见“permit.mee.gov.cn” 2019年度执行报告相关公示内容。三、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石灰煅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脱硫系统产生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机制砂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我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置。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审核企业:铜川市弘鑫钙业有限公司联系人: 申屠智桥联系电话:133246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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