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李庄加油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惠民县李庄加油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向公众公示。项目名称:惠民县李庄加油站扩建项目 项目内容:惠民县李庄加油站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永生
联系电话:1347505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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