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0529 发表于 2020-5-28 22:19

本溪市明山区防蚀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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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防蚀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溪市明山区防蚀剂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希望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防蚀剂厂建设项目概要:本溪市明山区防蚀剂厂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卧龙村,总占地面积为3133.3m2(即4.7亩),总建筑面积为1276m2。该项目主要从事化妆品添加剂的加工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曲酸二棕榈酸酯、树莓苷、30%壬二酸衍生物、美白剂傲白婷。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曲酸二棕榈酸酯10吨;年产树莓苷1吨;年产30%壬二酸衍生物1吨;年产美白剂傲白婷100公斤。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名称:本溪市明山区防蚀剂厂单位名称: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卧龙村联系人:张经理电话:13394141109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环评单位名称:贵州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2号联系人:孟工电话:18841427588邮箱:804101397@qq.com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分析;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5、您是否同意该工程的实施?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7、其他问题。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1、拨打联系电话。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1。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期不限,自2020年5月28日起进行全网公开。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本溪市明山区防蚀剂厂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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