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p 发表于 2020-9-22 13:44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临沂市河东区潘家湖二期地块位于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旦赵线以南,正大路以西,潘家湖一期东侧,占地面积43716m2。地块北侧区域一直为农用地,南侧区域原为农用地,2005年建设金凤凰集贸市场(回收废铁、废设备,无设备拆解工序),2014年底集贸市场扩大规模,占用本地块南侧部分区域。目前地块内农用地部分荒置,金凤凰集贸市场正常运营。按照地块未来规划,本地块规划建设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受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本地块调查的检测数据,土壤样品中检测出砷、镉、铜、铅、汞、镍等6项重金属及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相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未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筛选值要求;其他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土壤对人体健康风险可以忽略,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环境质量基本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现将本地快调查内容进行公示。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185624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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