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丽人妇科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莆田丽人妇科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莆田丽人妇科医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莆田丽人妇科医院位于城厢区霞林街道莆阳路嘉新商业城B1座。总投资为1000万元,拟设立50张病床,并已获莆田市卫生局批准。项目占地面积800m2,总建筑面积3600m2,职工定员为40人,全年工作时间为365天。医院临床设置科室有: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妇科、不孕不育科、麻醉科;医技科室设置有: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职能科室设置有: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室、后勤部、导医组、收费处等。医院不设置传染病科、精神病科、太平间。(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1、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是医疗废水、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产生的油烟、生活垃圾、噪声等。2、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污水本项目拟采用的“高效厌氧+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为《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推荐的处理工艺,污水站处理规模≥50m3/d,医院废污水经过处理后可以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的要求,对莆田市污水处理厂冲击负荷不大。环境空气: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面排放,可以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对“小型”标准的规定;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消毒除臭除味设备处理,再由专用排气筒在屋顶处排入大气,可以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要求。声学环境:本项目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对配套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基本上可以保证院内各敏感目标环境噪声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及4a类标准。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后,交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运输并作最终处置,可以满足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污水处理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随医疗废物一并外运处置,可以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的要求。(三)公众参与的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人群、人大、政协代表、政府公务员等。主要事项为回答对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意、对项目建设还有哪些要求、看法。(三)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时间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莆田丽人妇科医院联系人及电话:肖院长:18606901268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北京金山8号楼一层联系人:林先生,0591-8377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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