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废水、废气、噪声部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北方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废水、废气、噪声部分)建设单位:盘山北方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0.10.26—2020.11.20)联 系 人:姜海军联系电话:1782405388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借鉴学习,学习中进步! 借鉴学习,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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