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其村 发表于 2020-11-4 09:40

平邑明振木制品厂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平邑明振木制品厂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建设单位:平邑明振木制品厂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武玉珍电   话:1586483666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平邑明振木制品厂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