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航迷宝 发表于 2020-12-18 11:18

关于《恒福美地花园(二期)7号楼及地下室、7号楼东侧商铺、8号楼幼儿园竣工环境保...

关于《恒福美地花园(二期)7号楼及地下室、7号楼东侧商铺、8号楼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恒福美地花园(二期)7号楼及地下室、7号楼东侧商铺、8号楼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恒福美地花园(二期)7号楼及地下室、7号楼东侧商铺、8号楼幼儿园。本项目总投资6777.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8万元。7号楼地下2层,地上21层,7号楼东侧商铺地上2层,8号楼幼儿园地上3层,基底面积为2640.02 m2,建筑面积22818.71m2。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市恒建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恒福美地花园(二期)7号楼及地下室、7号楼东侧商铺、8号楼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577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恒福美地花园(二期)7号楼及地下室、7号楼东侧商铺、8号楼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恒福美地花园(二期)7号楼及地下室、7号楼东侧商铺、8号楼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本项目验收报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从2020年12月 18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及看法。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湛江市恒建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宁;联系电话:13828213466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9号环保投诉热线:123452020年12月18 日附件1:恒福美地花园(二期)7号楼及地下室、7号楼东侧商铺、8号楼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附件2:恒福美地花园(二期)7号楼及地下室、7号楼东侧商铺、8号楼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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