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莎 发表于 2021-3-15 15:58

重庆市璧山区BS20-1J-36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重庆市璧山区BS20-1J-364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旁,占地面积约55322.63平方米,含B02-2/01地块、B02-7/01地块,其中水域面积约6800平方米,曾经有生产活动的厂房面积约3000平方米。2009年前,调查地块为农用地及林地,有少量农村分散居民住宅,2009年~2017年,调查地块内陆续修建了几家厂房,分别为养猪场、重庆市蓝山机械有限公司、用作储存饮料等日用品的仓库、钧冠机械;2017年,由于政府征地,调查地块内所有企业均实施搬迁,建(构)筑物全部拆除;2018年,地块外北侧因修建重庆轨道交通璧山综合基地整平场地,将部分原生土堆填至调查地块内北侧区域;2019年至今,璧山轨道站前片区110kV、35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项目部将活动板房安置于地块南侧(曾经的重庆市蓝山机械有限公司区域)。目前,该活动板房未拆迁,无工作人员办公,仅有少量电线堆放在此区域,地面硬化层完好。调查地块内有一条公路通往沙场,因此常有大型车辆行驶。调查地块北侧区域两个道路入口已修建围墙,防止外来填土进入地块内。目前,根据调查地块区域规划图,规划类型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B1B2A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22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池塘底泥监测点位,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30个土壤样品,1个池塘底泥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锰;地表水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pH、六价铬、铜、镍、铅、镉、砷、汞;地下水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pH、六价铬、铜、镍、铅、镉、砷、汞。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各项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质量标准。地下水样品的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GB/T14848-2017)中Ⅳ类水的标准。根据重庆市相关管理要求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规定,调查单位认为重庆市璧山区BS20-1J-364号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整体良好,能够满足二类规划用地要求。

wwj0810 发表于 2021-3-29 16:37

麻烦可以参考一下原报告吗,发至邮箱6057783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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