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950414 发表于 2021-4-8 11:37

国网山西电力公司介休市裕华路313号办公楼地块(13418.36m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行动计划通知》(晋中土壤1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8月山西方禹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国网山西电力公司介休市供电公司的的委托,对国网山西电力公司介休市裕华路313号办公楼地块(13418.36m2)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国网山西电力公司介休市裕华路313号办公楼地块(13418.36m2)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国网山西电力公司介休市裕华路313号办公楼地块(13418.36m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国网山西电力公司介休市裕华路313号办公楼地块(13418.36m2)位于裕华路313号及绵山北路东侧,规划用地13418.36m2,约20.13亩,总建筑面积13418.36平方米。国网山西电力公司用地性质现已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于二类用地。二、调查内容通过开展对国网山西电力公司介休市裕华路313号办公楼地块(13418.36m2)场地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国网山西电力公司介休市裕华路313号办公楼地块(13418.36m2)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场地的特点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位。采集的所有样品均交由具有资质公司青岛康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检测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监测报告,该场地土壤中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介休市供电公司地   址:山西省介休市裕华路313号联 系 人:郭云山         电话:13313549966五、检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检测单位:青岛康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潮海办事处烟青一级公路即墨段177号联 系 人:曹振华         电话:17319358227六、报告编写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编制单位:山西方禹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龙湖西大街鑫发大拇指广场A座写字楼913室联 系 人:宋建强         电话:1553642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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