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21-5-8 16:02

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2#、3#成品仓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2#、3#成品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树脂公司”)委托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就其“2#、3#成品仓库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一、项目概况福建省南安市华龙石油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委托编制《福建省南安市华龙石油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不饱和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3月通过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原“泉州市环保局”)审批(泉环评函书11号),环评介入时,不饱和树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2#、3#成品仓库未建。2017年8月,经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原“泉州市环保局”)同意,《福建省南安市华龙石油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不饱和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建设单位由“福建省南安市华龙石油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树脂公司”),其环保审批仍然有效。2021年,华龙树脂公司拟开始2#、3#座成品仓库的建设,拟建仓库为华龙树脂公司树脂生产项目配套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成品不饱和树脂存储,均不涉及不饱和树脂生产工序。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后店开发区联系人:刘丽英联系电话:18759566779电子邮箱:738864909@qq.com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四、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信函和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公示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华龙树脂有限公司

`茫茫... 发表于 2023-12-22 12:53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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