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海阳所风电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乳山市海阳所风电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乳山市海阳所风电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乳山市海阳所镇姜格和险岛的山脊上建设单位:胶东风电项目筹建处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7月02日。
公示期间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35-6292505
联系人:王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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