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强联矿粉有限公司矿粉加工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的要求,现将《昌吉市强联矿粉有限公司矿粉加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7.2-2021.7.2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昌吉市强联矿粉有限公司,须署真实姓名或单位
感谢分享!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