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爱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及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1945号)。现将梅州爱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梅州爱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梅州爱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85号,项目的中心坐标为E116°7′31.31″,N24°17′1.7″ 。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07月11日-2021年08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1382459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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