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腐厂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腐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腐厂建设单位: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新疆轮台县轮南镇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1年7月26号至2021年8月20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方式:李剑 189978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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