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区别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该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废止。
与原标准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了导则结构、技术要求与 HJ 130-2019相互衔接
2.强化产业园区准入相关内容
3.强化了生态污染防治与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4.突出产业园区安全保障相关要求
5.明确了产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的基本要求
2003版导则已不适应当前环境管理方式转变、环境管理要求及园区规划环评需求。为此,生态环境部启动了2003版导则的修订,并更名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以提高导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为进一步规范、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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