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563540733 发表于 2021-11-25 19:24

江津区西部第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江津区西部第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工程地块(以下简称“敬老院地块”)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社区项垭居民小组,土地面积10.54亩(7023.72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35605397.3330,3216791.7395(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在2010年之前,该地块一直作为农用地在使用。2010年,白沙镇人民政府征收了该地块西侧区域4088.96平方米,在地块西侧建设了敬老院A栋,地块东侧仍作为农用地使用。直至2019年8月,敬老院A栋已不满足需求,急需扩建,因此白沙镇人民政府再次征收了地块东侧区域2934.76平方米,新建了敬老院B栋,敬老院B栋建设时间为2020年8月,竣工时间为2021年9月,以此来满足对白沙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的需求。白沙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27日统一履行了相关手续,将该地块7023.72平方米用途变更为社会福利用地(A6),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当前土地使用权人为白沙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委托,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敬老院B栋建设期间,因土石方平衡,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施工单位重庆固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8月在敬老院地块东侧6km白沙镇未开发利用的D17-01/02一类规划居住用地设置了取土场,取土约55立方米运至B栋敬老院地块回填,因此本次将取土场位置一并纳入调查范围。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21年5月26日):“七、简化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的内容。”对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通过查询历史资料、访谈知情人员、利用关联地块信息、现场勘查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方法调查核实后,确定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时,可以免于采样监测。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该敬老院地块和取土场一直以来均为农用地,地块内和周边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敬老院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根据《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 725-2016)的规定,认为地块可满足社会福利用地(A6)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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