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zhq 发表于 2022-8-2 11:52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罐式炉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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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罐式炉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罐式炉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经初步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二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罐式炉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甘河工业园区东区黄河鑫业厂区联系人:吴总联系电话:13639754160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项目生产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生产废气项目的固体废物包括:脱硫反应生成的石膏、除尘系统产生的灰尘和生活垃圾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声三、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每条生产线煅前输送粉尘经新增1套集气系统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锻后粉尘经新增1套集气系统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合计新增4套布袋除尘器。技改后的煅烧烟气由干式还原脱硝系统(新增)+布袋除尘器(利旧)+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利旧)处理后依托4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共计2套。(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新增设备应选择低噪音设备,且主要产噪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到达厂界处的声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脱硫产生的石膏和除尘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四、本项目环境影评价结论主要结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罐式炉改造建设项目污染物经预测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纸质报告书查阅:请自行至建设单位联系企业负责人索取。单位: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地址:甘河工业园区东区黄河鑫业厂区联系人及电话:吴总13639754160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地周边3.0km)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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