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科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辽宁微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辽宁微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辽宁微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地址:朝阳市朝阳开发区龙泉大街二段8号公示内容: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邱海龙联系电话:1384214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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