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健松镀锌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智能化生产和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扬州健松镀锌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智能化生产和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金属表面处理智能化生产和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扬州健松镀锌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陈总联系电话:1395257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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