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茂废矿物油、废白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江苏恒茂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废白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江苏恒茂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废白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江苏恒茂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严总联系电话:1529522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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