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kun 发表于 2023-5-4 10:41

海宁运城制版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公示

海宁运城制版有限公司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确定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按技术指南要求完成自行监测报告的编制。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21日对海宁运城制版有限公司地下水相关点位进行了采样,并进行样品检测分析,据此形成了海宁运城制版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现将自行检测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有任何疑问请提供相应的材料说明,公司或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提供实名信息。联系人:梁经理联系电话:13586433962
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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