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yaneluo 发表于 2023-11-9 11:52

昌市第九幼儿园地块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公司或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江西洪瑞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对瑞昌市第九幼儿园地块土壤环境开展第一阶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瑞昌市第九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2、项目地址:位于瑞昌市桂林街道庆丰村,东至水木京华小区、南至规划红线、西至龙泉路、北至湓城西路,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5.648337°,N29.681808°,地块总面积8300.5m2(约12.45亩)。3、项目情况:本地块历史沿革如下。2023年之前为集体农用地,至今一直未开发建设,权属人为庆丰村集体。2023年瑞昌市教育局拟收储本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根据瑞昌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可知,该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二、调查结论  江西洪瑞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情况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3年8月17日通过专家组评审。本地块无工业生产历史和其它污染源,目前地块内无外来固体废物存放,不存在内部污染源。本地块及周边附近区域无土壤、地下水及空气异常现象发生。本地块周边区域主要为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村庄、中小学用地、商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工业生产企业,但其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的污染可能性较小,根据综合分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产生的土壤环境污染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茫茫... 发表于 2023-11-9 13:56

谢谢分享..........

linzhiguo8888 发表于 2023-11-10 09:47

谢谢发布顶贴支持

hnwqy 发表于 2024-2-4 16:03

谢谢发布顶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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