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ftcc94 发表于 2023-12-1 15:02

年产24万吨聚苯乙烯(PS)和19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项目(一期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安庆兴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聚苯乙烯(PS)和19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朱晨邮箱:zhuchen0129@126.com

linzhiguo8888 发表于 2023-12-2 08:17

谢谢发布顶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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