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扩建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扩建项目二期建设单位: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
建设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北门街道桃源路1001号,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院内北院西侧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64482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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