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疫情防控核酸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竣工验收有关要求,现将《金水区疫情防控核酸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金水区疫情防控核酸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郑州市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5238667911感谢分享,学习了 谢谢分享......... 感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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