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流园主体工程竣工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流园(光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项目)主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流园(光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项目)主体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西环大道与楼岗大道交汇处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海吉星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1232.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9215.14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95945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13270.14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95.2米。公示时间: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候工联系电话:185208058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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