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沃锐特环境 发表于 2024-1-5 09:39

贡湖大道与湖景北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贡湖大道与湖景北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报告编制单位:南京沃锐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贡湖大道与湖景北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幼儿园地块位于江苏省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清舒社区,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 5095.6m2。东至在建工人宿舍,南至陆房上浜,西至庙港,北至在建工人宿舍,目前地块内为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作为幼儿园,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一类建设用地,因此本次调查采用“第一类用地”评价。

我司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采样分析工作。初步调查阶段根据现场情况在地块内布设 7 个土壤采样点,送检 28 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布设 3 个地下水采样点,送检 3 个地下水样品;对所有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中表 1 所列的 45 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铝。
(1)地块土壤的 pH 值范围在 7.44-8.15 之间,为无酸化或碱化。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所有样品中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综上所述,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后期规划要求。

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linzhiguo8888 发表于 2024-1-5 11:49

лл

hnwqy 发表于 2024-1-14 20:24

感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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