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BC123 发表于 2024-1-6 14:57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南方地块)地块(自...

一、基本情况地块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南方地块)地块(自编号分地块一、二、九)占地面积:94595.4m2地理位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南部南方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277678°,北纬23.292859°。土地使用权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工业用地、空地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调查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钻探单位)。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二、第一阶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根据调查情况:(一)调查地块内污染识别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九原权属单位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经济联合总社,2023年9月,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调查地块使用权。地块一2006年前为农用地和鱼塘(鱼塘1面积约为1044平方米,鱼塘2面积约为982平方米);2006年地块内平整土地,2006年-2008年为地块北部区域建设期,2008年北部建成广东国正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占用地块一面积约为13125平方米,中西部建成辉煌工业园,占地面积约为11902平方米,南部修建1层厂房,占用地块一面积约为4270平方米,因土地利用存在争议,建成一层后停工,闲置,东部为农用地;2008年-2012年地块内无变化;2012年辉煌工业园新建6栋厂房;2012年-2018年地块内无变化;2018年东部农用地平整土地修建停车场,占用地块一面积约为11295平方米,东北部建成仓库,占用地块一面积约为2478平方米,其他区域无变化;2018年-2023年5月地块内无变化;2023年9月地块一内建筑全部拆除。地块二2006年前为农田;2006年平整土地,2006年-2008年为建设期,2008年地块二北部建成一层厂房,占用地块二面积约为3221平方米,因存在土地利用争议,该构筑物建成一层后停工闲置,其他区域为荒地;2008年-2023年5月地块二内无变化;2023年6月地块内建筑拆除,场地已平整,原荒地区域已建成项目部暂时生活区并堆有大量堆土,堆土来源于南方地块第一批次地块开挖的基坑土。2012年以前为农田和鱼塘(鱼塘1面积约为1450平方米,鱼塘2面积约为583平方米,鱼塘3面积约为1822平方米);2012年后3个鱼塘被填平,作为农田使用种植蔬菜,2012年-2014年地块内无变化;2014年地块东部建成厂房入驻广州市合兴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占用地块九面积约为208平方米,其他区域无变化;2014年-2017年地块内无变化;2017年东部临近广州市合兴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区域平整土地建成废胶水桶收购站,占用地块九面积约为735平方米,主要存放废胶水桶;2017年-2023年5月无变化。2023年7月地块九东部广州市合兴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废胶水桶收购站拆除。7月后场地已平整,原荒地区域已建成项目部暂时生活区并堆有大量堆土,堆土来源于南方地块第一批次地块开挖的基坑土。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一、二、九内存在农用地和工业用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发现污染迹象。地块内历史上存在的企业有地块一内的昌盛建筑、辉煌工业园、优车库处理中心;地块二内的广州市淘宝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永隆收购站;地块九内的合兴环保包装材料和废胶水桶收购站。可能潜在的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乙烯、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氯代烷(二氯甲烷)、邻苯二甲酸酯类、1,2,4-三甲苯、铜、镍、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重金属(7项)、丙酮、2-丁酮。

(二)相邻地块内污染识别调查地块周边存在工业企业,经资料收集与分析,地块周边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固废产生。地块邻近区域存在企业分布,对地块可能有影响的企业主要为:地块一西侧广州中发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蚌湖南方电子制品厂、广州市凯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蚌湖中南电子制品厂、广州市泰阳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爱利德锯业厂;地块一北侧白云区人和超限检测点;地块一东侧优车库广州车源处理中心。可能会对地块产生污染,关注污染物为:锌、锡、镍、铜、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乙烯)、氯代烃、重金属(As、cd、Pb)、石油烃(C10-C40)、氟化物。三、初步采样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14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3个,采样深度为0~8m,共采集土壤样品271组,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的45项+特征污染物,为防止污染遗漏部分点位监测指标加测一些检测项目,检测指标范围如下:①基本理化性质(2项),②重金属和无机物(10项),③挥发性有机物62项,④半挥发性有机物60项,⑤总石油烃(2项);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10口,井深为8m,采集地下水样品10组,检测项目包括①基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10项),③挥发性有机物66项,④半挥发性有机物60项,⑤总石油烃(2项)。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一)土壤样品中:检测结果显示地块一、二、九土壤样品中10项重金属及无机物指标共检出9项,仅六价铬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62项)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60项)仅有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苯并(a)蒽、䓛、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芘、石油烃(C10-C40)指标有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各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九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一类用地规划要求。调查地块外2个对照点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汞、砷、镉、铅、铜、镍、锌、锡、氟化物共9项有检出,有机物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62项、半挥发性有机物60项和六价铬均未检出。土壤对照点中各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本报告所选取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本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10组,检测指标为:pH、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10项、挥发性有机物66项、半挥发性有机物60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挥发性石油烃(C6-C9)。结果显示:检出的指标有pH、浊度、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镍、铜、锌、砷、镉、锡、铅、萘共计12项。pH、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镍、铜、锌、砷、镉、锡、铅、萘共计11项所检出结果均低于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浊度检出范围为98NTU~235NTU,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小于3NTU的限值,但由于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因此浊度不做进一步评价。表明地下水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也在可接受范围内。四、初步调查结论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浑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认为其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九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linzhiguo8888 发表于 2024-1-7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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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wqy 发表于 2024-1-9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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