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淳安千岛湖生态综合养殖有限公司现状项目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杭州淳安千岛湖生态综合养殖有限公司现状项目验收报告》公示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淳安千岛湖生态综合养殖有限公司现状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淳安千岛湖生态综合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前坞村大麦坞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4.01.09-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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