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ners 发表于 2024-1-12 15:03

汕尾市城区建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舶修理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

本帖最后由 manners 于 2024-1-12 15:04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等要求,汕尾市城区建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舶修理项目于2023年11月30日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并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调试,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现对项目竣工、调试信息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汕尾市城区建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hnwqy 发表于 2024-1-13 08:15

感谢分享,学习了

Wwydyq19881012 发表于 2024-1-1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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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ydyq19881012 发表于 2024-1-1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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