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chi 发表于 2024-1-15 11:01

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智能融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智能融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智能融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单位:肇源县大数据发展和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俊奇
联系电话:13845999849

Wwydyq19881012 发表于 2024-1-15 12:18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linzhiguo8888 发表于 2024-1-16 11:03

感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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