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昆做环评 发表于 2024-1-24 20:16

广州联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700吨PVC封边条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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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联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700吨PVC封边条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广州联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太新路175号(厂房A1)。本次扩建项目依托原项目生产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为1300m2,建筑面积为5200m2。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70万元。主要以聚氯乙烯树脂PVC、碳酸钙、复合助剂、钛白粉、稳定剂、水性油墨、油性油墨、水性光油、稀释剂、环保胶水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以投料拌料、加热造粒、加热挤出、上胶、辊涂、烘干等为主要工艺,一期工程年产PVC封边条650吨。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广州联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700吨PVC封边条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有机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废气:(1)颗粒物项目投料、拌料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21004-1)排放。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有机废气项目造粒、挤出工序会产生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项目上胶、辊涂、烘干工序会产生废气(VOCs、甲苯),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FQ-21004-2)排放。项目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征。NMHC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者;甲苯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水:(1)生活污水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员工20人,新增生活污水排放,依托原项目,生活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水循环使用,更换的水喷淋废液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2)水喷淋废液本项目颗粒物采用“2个水喷淋+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喷淋塔蓄水量为0.66t,循环水量为5.1m3/h,喷淋塔年运行300天,每天运行3小时。水喷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喷淋塔半年更换一次清水,则水喷淋废液产生量为1.32m3/a,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3)生产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水。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经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固废:(1)一般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专业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2)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3)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染涂料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液收集后交由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竣工日期:工程于2023年9月8日开工,2023年11月10日竣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五、公众反馈方式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广州联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太新路175号(厂房A1)联系人:谢**电话:13802537532

广州联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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