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19920702 发表于 2024-1-27 13:36

喀什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铅及电解铅精炼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喀什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铅及电解铅精炼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024年1月,受喀什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喀什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铅及电解铅精炼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喀什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铅及电解铅精炼项目性质: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柯克亚重工业园区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再生铅及电解铅精炼项目生产基地的建设,年处理粗铅60000吨,年产电解铅57679吨。在现有厂区空地建设一万平方米厂房。二、联系方式1、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喀什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总联系电话:13565832739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柯克亚重工业园区001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评单位: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邮箱:1205203862@qq.com电话:0991-6118966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666号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月27日

linzhiguo8888 发表于 2024-1-28 08:47

感谢分享,学习了

无问西东 发表于 2024-3-18 11:49

第二次什么时候公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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