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锅炉排放口判定问题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4.5.2.4锅炉排污单位废气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单台出力 10 吨/小时(7 兆瓦)及以上或者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 (14 兆瓦)及以上锅炉排污单位的所有烟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其他有组织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单台出力 10 吨/小时(7 兆瓦)以下且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 (14 兆瓦) 以下锅炉排污单位的所有有组织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现企业蒸汽依托别的公司,冬季重污染天气停限产时别的公司无法正常供应蒸汽,考虑到这种情况企业建有一台10t/h燃气锅炉,为备用锅炉,仅在冬季使用,问:该锅炉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还是主要排放口?
能算临时排口吗?开一句玩笑 主要排放口 67692638 发表于 2024-1-31 15:26
主要排放口
最后和审批局沟通定的主要排放口,但是不给许可量
heipipig 发表于 2024-1-30 11:09
能算临时排口吗?开一句玩笑
最终定的主要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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