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biner 发表于 2024-1-28 10:26

排污许可锅炉排放口判定问题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4.5.2.4锅炉排污单位废气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单台出力 10 吨/小时(7 兆瓦)及以上或者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 (14 兆瓦)及以上锅炉排污单位的所有烟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其他有组织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单台出力 10 吨/小时(7 兆瓦)以下且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 (14 兆瓦) 以下锅炉排污单位的所有有组织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

现企业蒸汽依托别的公司,冬季重污染天气停限产时别的公司无法正常供应蒸汽,考虑到这种情况企业建有一台10t/h燃气锅炉,为备用锅炉,仅在冬季使用,问:该锅炉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还是主要排放口?

heipipig 发表于 2024-1-30 11:09

能算临时排口吗?开一句玩笑

67692638 发表于 2024-1-31 15:26

主要排放口

hebiner 发表于 2024-2-2 18:02

67692638 发表于 2024-1-31 15:26
主要排放口

最后和审批局沟通定的主要排放口,但是不给许可量

hebiner 发表于 2024-2-2 18:03

heipipig 发表于 2024-1-30 11:09
能算临时排口吗?开一句玩笑

最终定的主要排放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排污许可锅炉排放口判定问题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