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qunli436785 发表于 2024-1-29 13:10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我公司委托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承担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扎库齐牛录乡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125699.78m2(188.5亩),总建筑面积51334.47m2。项目分为一期一批和一期二批进行建设。其中一期一批建设标准化猪舍4栋,建筑面积17029.64m2、年出栏生猪13000头。一期二批建设标准化猪舍8栋,建筑面积31787.45m2,年出栏生猪23000头。包括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13679955074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群礼      联系电话:15199980965      邮箱:40658861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vGPnuGFJE-MHlRfRkEwIg?pwd=123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衔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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