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年产150 万吨建筑用砂加工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元江县年产150万吨建筑用砂加工项目地点:玉溪市元江县昆洼线K2+300左侧建设单位:云南金砂商贸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曹师联系电话:18087789501公示时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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