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24-2-9 23:52

朝阳明旭金属制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玛钢管件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朝阳明旭金属制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玛钢管件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1)项目名称:朝阳明旭金属制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玛钢管件项目(阶段性)(2)建设单位:朝阳明旭金属制品铸造有限公司(3)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意见,详见附件。(4)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5)联系人:赵总(6)联系电话:17706795551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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