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yang0228 发表于 2024-2-20 09:55

东场街东-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东场街东-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东场街东-1 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南路南侧,地块东至农用地,南至农用地,西至明发广场(西南侧为沈阳市第七中学孝信分校),北至农用地,地块占地面积 56531.00 平方米(合 84.797 亩),中心经纬度为123°27'22.51"E、41°56'25.69"N,整体形状规整,呈“矩形”,东西最长约 220m,南北最长约 250m;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 生产痕迹,截止目前,一直作为农业用地(旱地)使用。地块隶属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原为孝信鲜村集体所有,根据自然资源提供的信息,地块面积的 95%属于虎石台街道,5%属于正良街道。根据沈北新区整体规划和土地出让计划,本地块下一步拟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类型进行开发使用,对应 GB 36600-2018 中的第一类用地。紧邻地块西南侧沈阳市第七中学孝信分校地块在已有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土壤、地下水均符合该用地情景下相应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31 号)等规定要求,及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问题的回复(2020 年 6 月 22 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地用途为从农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该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可知,本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建设工业企业、堆存过固体垃圾等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情况,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只进行第一阶段调查,不涉及第二阶段调查。第一阶段:2024 年 1 月,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委托,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编制完成《东场街东-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查阅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识别阶段。综合地块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相关工作分析结果,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1)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业用地(旱地)使用,未进行过生产经营活动,无污染源产生。(2)通过现场勘查及访谈,紧邻地块周边未发现受污染区域及污染痕迹,且历史上未出现过土壤污染事件,不涉及任何危化品泄露、废水、固废等的排放,且相邻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结果表明符合 GB 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3)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本项目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人类活动对地块的潜在影响可接受。综上所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其环境状况可接受,满足下一步规划用地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地块调查工作。

hnwqy 发表于 2024-2-20 09:57

感谢分享,学习了

linzhiguo8888 发表于 2024-2-20 11:08

谢谢发布顶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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