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ll8588708 发表于 2024-2-21 10:49

泰安市山口净水厂工程(重新报批)竣工、调试公示

本帖最后由 myll8588708 于 2024-2-21 10:55 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第十一条: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泰安市山口净水厂工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环山路东延段以南,小马庄村以西,项目的建设主要为泰安市东部新城供水。泰安市山口净水厂工程投资15104.98万元,占地面积21532平方米,净水厂供水规模5.0万立方米/天,项目主体工程现已建成,项目其他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到位。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公司规划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调试,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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