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美秀洗涤公司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顶山市锦美秀洗涤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平顶山市锦美秀洗涤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平顶山市锦美秀洗涤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仲铮
联系电话:15738172991 学习了,学习了 谢谢发布顶贴支持 Wwydyq19881012 发表于 2024-7-2 11:04
学习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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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fulin2010 发表于 2024-7-2 17:43
谢谢发布顶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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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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